关于勤工助学-勤工助学中心介绍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3浏览次数:670

关于勤工助学

 

1、勤工助学中心的概况和工作宗旨是什么?

答:勤工助学中心是在学校学工处领导下开展工作,旨在解决贫困生的生活困难问题,为有能力的同学提供增长工作经验的机会,着重培养广大同学的独立意识和创业精神。中心已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经过不懈努力,本中心每年可安排5000余名在校学生上岗实践工作。中心现设四个职能部门,本着“缓解学生经济困难,服务学生生活学习”的宗旨,全心为广大学生服务,积极为需要的同学创造勤工助学的机会,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

 

2、在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

答: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学即可申请:

1)家庭经济困难;

2)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修养,恪守诚信,有良好的自强自立能力;

3)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有余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关系。

 

3、如何获得勤工助学工作?

答:1)具有勤工助学意愿的学生,向校勤工助学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厦门南洋学院勤工助学登记表》,以便备案。

2)  中心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符合标准者中心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岗位安排。

3)  上岗前,中心统一配发印制的上岗证,便于更好维护勤工助学同学的权益,也便于中心统一管理。

4)  在勤工助学过程中,中心将派专人对上岗同学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信息反馈,适时进行协调管理。

5)  勤工助学款将定期按时发放到同学手中。

6)  在离岗前,应将上岗证交回中心,并做好离岗记录。

 

4、勤工助学中心怎样设置助学岗位?

答:中心提供的岗位主要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两种,具体由中心负责联系提供,力求使同学在有充裕时间学习的基础上,用自己的能力达到助学的目的,勤工只是手段,助学才是目的。

 

5、校内和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哪些?

答:校内岗位主要有:图书管理员、教师休息室管理员、淋浴房管理员、班主任指导员助理、餐厅服务员等。

校外岗位主要有:

(1)       餐饮、迎宾服务、礼仪会场服务;

(2)       家教、翻译、导游、家政服务;

(3)       礼仪、模特、歌唱舞蹈;

(4)       电脑装机与维修、网站建设与维护、电脑编程、平面广告设计与策划、名片传真设计、录入校对;

(5)       促销导购、市场调查及问卷设计、营销策划;

(6)       销售代理、产品推广、传单发放等;

(7)       文秘、财务会计、商务助理、生活助理及其它助理;

(8)       体育专业裁判教练员等。

 

6、目前与勤工助学中心经常联系的企事业单位都有哪些?

答:酒店、会务类:厦门悦华酒店、国际会展酒店、马可波罗酒店、金雁酒店、亚洲海湾酒店等;礼仪促销类:厦华电子、夏新电子、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联通公司、统一集团、厦门龙福盛庆典礼仪公司、宝马汽车厦门销售公司、豪益会展商务公司等;

其他各类:海峡导报社、银鹭集团、戴尔公司、可口可乐公司、鹭达眼镜公司等500余家。

 

7、在岗同学如何进行自己的勤工助学?

(1)         在岗同学工作中应根据所在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尽心职守,诚实信用,保守单位(部门)秘密,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提升课外能力,起到勤工助学增长见识的深层意义。

(2)         每学期开始,在岗同学需在勤工助学中心进行注册,经中心认可后,方可继续在岗位工作。

(3)         在上岗工作中勤工助学学生需佩带上岗证。当同学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时,可向中心反映、倾诉,中心会尽力协调解决。

 

8、如何处理好勤工助学工作和学习生活之间的关系?

答:(1)在岗同学工作中应根据所在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尽心职守,诚实信用,保守单位(部门)秘密,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提升课外能力,起到勤工助学增长见识的深层意义。

(2)每学期开始,在岗同学需在勤工助学中心进行注册,经中心认可后,方可继续在岗位工作。

(3)在上岗工作中勤工助学学生需佩带上岗证。当同学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时,可向中心反映、倾诉,中心会尽力协调解决。

 

9、勤工助学的酬金是如何发放的?

答:校内岗位的勤工助学报酬主要来源于学校勤工助学基金,由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中心统一管理并负责发放。校外岗位报酬要根据与用人单位在上岗前的协议发放。每学期末,接收单位要根据所在岗位同学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考核表,作为勤工助学报酬发放的一个重要依据。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及勤工助学考核表到勤工助学中心开具“勤工助学报酬领取单”并领取相关报酬。

 

10、勤工助学学生平均每天或每月报酬大概有多少?

答:据目前实际情况,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每天平均报酬20元—80元,每月平均报酬300—2000元。

 

11、贫困生资格怎么确定?

答:贫困生资格确定一般是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的10月份进行,具体程序如下:学工部向各班下发普查通知;班委召开班会传达通知精神;贫困生在班委处报名;班委调查、核实、确定贫困生名单并上报校方学工处审批;被确定为贫困生的同学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制的《贫困生基本情况调查表》;学校汇总交学工处勤工助学中心备案并建立数据库。

 

12、勤工助学有奖惩措施吗?


答:为了表彰和鼓励在勤工助学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学校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奖”,每年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评比,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存入学生档案。

 

13、同学们应该如何看待勤工助学?

答:有些同学对勤工助学的认识很简单,他们把勤工助学仅仅看作是解决自己经济困难的一种手段,其实不然,从勤工助学中同学们可以学到很多课本以外的东西,例如能培养自己的劳动观念,时间观念和劳动毅力,提高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能力,这些能力能否提高关键在于同学们在日常劳动中有意识的挖掘并主动积极的去做好,这样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

 

14、同学们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答:同学们上岗后首先应该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要求,如劳务型的岗位对时间观念和劳动态度要求很高,而管理型的岗位对同学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技术型的岗位对同学的知识掌握和动手能力要求很高;同学们在上岗期间应该遵守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服从安排和管理,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缺岗和停岗。总之,同学们应该珍惜自己的上岗机会。

 

15、上岗学生权利与义务?

答:你有以下权利:你可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你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性质,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协议外要求,有权拒绝参加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的勤工助学活动;如果你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你还可以求助勤工助学中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然你也要尽以下义务:认真完成你的学习任务,确保学有余力;履行勤工助学中心和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认真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校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